佛教观点

关注西安兴教寺"拆迁"事件

编者按近日,埋有唐代高僧玄奘大师灵骨的西安兴教寺因当地申遗需要,正面临着大规模拆除寺庙内其它建筑的命运。作为唐代樊川八大寺庙之首、国家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千年古刹部分建筑将遭拆迁被爆出后,引发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国佛教协会、各地佛教界法师、专家学者、及广大网友的极大关注和热烈议论。兴教寺,作为宗教活动场所,其寺院包含的各类建筑,与常住僧人的修行生活密切相关。尽管主管部门声称,此次拆迁的是上世纪90年代寺院私自盖的建筑不是文物,但这样不考虑僧人以寺为家、弘扬佛法的切身立场,不顾及寺院整体建筑及僧人对寺院的宗教情怀,这种做法实为不妥。1983年4月9日国务院批转《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关于确定汉族地区佛道教全国重点寺观的报告》,其中将兴教寺列为汉族地区全国重点寺院。因当地申遗的需要,拆除寺院部分建筑,改变寺院的传统格局,将会严重影响僧团的正常修行生活,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在申遗及各种商业景区开发的背后,更令人关心的是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怎样才能得到很好地保护?


公元664年,著名高僧玄奘法师圆寂后,葬于白鹿原,唐高宗二年(公元669年)又改葬为樊川风栖塬,并修建了五层灵塔,次年因塔建寺,唐肃宗题:“兴教”二字,从此取名兴教寺(图:1024小虎牙微博)


西安兴教寺内的三塔,分别是玄奘、窥基、圆测三位法师的埋骨之地


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图:1024小虎牙微博)


兴教寺在我国和东南亚佛教界享有盛誉(图:1024小虎牙微博)


此次拆迁涉及兴慈楼、斋堂、三藏院、闻慧堂,以及安放兴教寺名僧常明法师灵骨的方丈楼五个部分,在寺庙里面总共面积大概四千多平方米,占整个比例的2/3,如果拆迁,僧人眼下在哪里住,在哪里吃?这是一个很令人担心的问题(图:1024小虎牙微博)

拆迁事件涉及方

西安市申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调:拆的是僧人生活场所,就是住处,还有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并非古迹;

西安市长安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张宁:“这次要拆掉的只是寺里私自盖的建筑,都不是文物。为了配合丝路申遗,在国家专家的建议下,我们才决定拆掉的。”

国家文物局新闻发言人:仅对1990年以来新建的、对兴教寺文化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造成负面影响的斋堂、僧舍等建筑进行整治。同时,考虑到兴教寺僧人宗教活动及生活需求,对卧佛殿、三藏纪念堂等新建建筑也进行保留。包括上述整治措施在内的兴教寺申遗管理规划,业经国家文物局审批,审批的方案中并不涉及任何商业开发的内容;

兴教寺方面认为:此次拆迁涉及兴慈楼、斋堂、三藏院、闻慧堂,以及安放兴教寺名僧常明法师灵骨的方丈楼五个部分,这五部分在寺庙里面总共面积大概四千多平方米,占整个比例的2/3。拆除这么多的建筑,僧团失去食宿的基本保障,等于是破坏了僧团,破坏了正常的宗教活动。11日,兴教寺向当地政府提交《关于退出申遗工作的报告》,提出兴教寺退出申遗,但其是否最终退出还未有定论。

国宗局回应

国宗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已经注意到媒体相关报道,并要求陕西省宗教局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听取包括佛教界在内的各方意见,依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妥善处理。详情<< 

佛教界高度重视

中国佛教协会:在未经兴教寺僧团同意的情况下,拆除兴教寺的部分建筑,改变寺院的传统建筑格局和设施,将使僧团修学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正常宗教活动无法进行,兴教寺必然丧失宗教活动场所的功能,改变其宗教活动场所的属性。若将兴教寺改建为佛教文化风景区,更是直接改变其宗教活动场所的属性。任何改变兴教寺宗教活动场所属性的行为,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否则是无效和非法的。详情<<

行愿法师《唐人的脊梁岂能被人戳,兴教寺的命运关乎国魂》:兴教寺玄奘法师骨塔不仅仅只属于西安人,由西安政府决定,因为玄奘法师是汉唐盛德中唐人佛教文化最杰出的僧才之一,他的贡献是举国上下的骄傲,是唐人的文化资产,属于每一个唐人,属于世界文化遗产最重要的一分子。兴教寺的拆迁与否,关乎着中华文化脊梁的命运,关乎唐人脊梁的命运,关乎当代国人心灵品质的问题,是关乎中华后代子孙心灵安顿的大事之一。详情<<

道坚法师(微博):反观兴教寺逼迁之事,折射出国家土地公有制的铁律——国家的土地是人民的,人民的除了少数人可以掌握外,任何人民都没有土地真正的权利。同时以人民的名义,大肆破坏人民的基本权利!然而,千年古刹兴教寺的命运,再一次敲响了法制道路的警钟,扣问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国人良心。

贤空法师(微博):正如“中国梦”所强调“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而“强迁兴教寺”则正是对“中国梦”的破坏。可以不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兴教寺是国家重点寺院,只要国家宗教局和中国佛教协会不同意,兴教寺代住持宽持法师和僧众以及广大信教群众不同意撤迁,加上有媒体和社会贤达的支持,兴教寺前途是光明的。

理净法师(微博):申遗的目的应在于更好的保护文化遗产,而不是肆意妄为的破文化遗产。首先兴教寺是座千古刹,是中国八十年代最早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之一,在国际上有很大影响,为申遗而破坏宗教活动场所会引起宗教信众和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对社会和谐也将产生严重后果。为申遗而破坏千年古刹是一种不明智的选择!假借申遗名义,实则官商勾结,以佛敛财。是一场民目张胆的"宗教搭台,经济唱戏"勾当!破坏文化践踏信仰,目的就是为了赚钱!

明贤法师:当我们提出“保护遗产”的时候,首先要明白什么是遗产,如果已然忽略了兴教寺这个人文场所的宗教价值,更忽略宗教价值中的灵魂内核,恐怕,无论打造一个怎样华丽的人文处所,也仍然与兴教寺原本承载的宗教价值毫无关联。当灵魂被消解了,形式上的繁荣与原本兴教寺的遗产价值相比,当然是拣了芝麻,丢了西瓜;寺院建筑的每一部分都是相互呼应,有古往今来的支撑关系,虽有新有旧,但粗暴的拆除就是割裂了这种相互关系。离开了寺院规制的强势美化环境,事实上是毁灭宗教环境,践踏人文环境,构造经济环境!假如对文化和信仰的主体进行“有意”的经济运作,那就变成了“打申遗的的国际广告、作西安的当地营销”!只拆居住区,赶人走——这重点不在拆旧房,而在建新区、牵僧团、夺寺院……经济容易繁荣,灵魂容易丧失;形式容易打造,底线容易跌穿!详情<<

悲月法师(微博):新建筑正好反映了时代真实性,即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真实与国家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的物体呈现,于后而言,正是当代社会发展的历史见证。新建筑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文物,不应以文物保护借口,抑制侵犯僧团和信众的宗教信仰文化对“文物~圣物”的保护权利。千年历史见证了这种保护方式的有效性。

明奘禅师(微博): 佛法留存,有赖佛寺,佛法弘传,则完全必须依赖僧人。僧人首先是人,其生活修行尽管物质层面要求不高,但是连这最基本的生活修行都无法保证,僧人自活都成了问题。弘法利生,庄严国土,和谐社会,净化人心不过是空话大话。保护佛寺完整,保障僧人生活设施完备,不可分割。

宗捷法师:没有佛教哪来这些佛教文物呢?甚至很多文物就是佛教人物本身!无论哪个国家宗教传承的文物国家只有引导辅助保护的权利,而中国直接掠夺成国家所有,再用来摇百姓的钱。1990修的不是文物可以拆,难道2013年准备拆了修的就立马成文物了,强盗逻辑。

杰真法师:这不只是佛教的悲哀,更是人民和国家的悲痛。多少僧人受此苦难,众佛弟子却无能为力。希望佛教领袖,能多关心佛弟子,和落实维护佛教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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